27.健康扶貧方面還有哪些政策?
①統籌資金使用。各級均加大健康扶貧資金投入力度,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的意見》(內政發〔2018〕21號)中關于“將自治區切塊下達的資金用于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加大對健康扶貧的支持力度,在以旗縣為單位建立大病保障基金中,自治區、盟市財政資金、扶貧資金和整合資金給予一定比例支持,解決好因病致貧返貧問題。
②加強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內政辦發〔2017〕164號)和《關于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 發揮醫療保險基金控費作用的實施意見》(內財社發〔2017〕1259號),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管理,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嚴格執行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合理確定總額預算指標,將醫保基金整體預算,科學合理分配到協議管理醫療機構,覆蓋包括住院和門診等的所有醫療服務,并將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政策性傾斜支出一并納入預算。將總額預算指標納入協議管理范圍,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均要嚴格履行服務協議。在對醫保政策進行調整時,應及時調整預算指標,要做好基金預警評估,確保基金運行安全。
③強化就醫行為監管。依托基本醫保信息系統,推進醫院信息管理系統改造升級與對接。建立欠費預警和溝通協調機制,定點醫療機構及時掌握并向醫保等部門反饋患者欠費信息,實行患者就醫誠信等級管理,建立“惡意拖欠住院費用”黑名單制度,衛生健康、醫保、扶貧、民政等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有效解決拖欠費用問題。對惡意拖欠的,定點醫療機構有權終止為其家庭所有成員提供“先診療后付費”優惠政策(危急重癥除外)。
④規范醫療機構診療行為。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對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管,醫保部門加強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費用的審核與監管。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嚴格按照各項診療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要求,根據患者病情開展診療活動,做到合理診療、合理檢查、合理用藥。
上一篇:扶貧政策問答(8)
下一篇:掛牌督戰鞏固脫貧成果
中共烏海市委組織部版權所有
電話:0473-2991634
蒙ICP備11001578號-2
蒙公網安備 15030202000164號
地址: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濱河區市行政中心 烏海市海勃灣區濱河區市行政中心
郵編:016000
email:djzx9829@126.com
技術支持:鄂爾多斯海瑞科技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