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思想,堅持前置預防關口,著眼于抓早抓小抓苗頭,制定了《烏海市對干部進行提醒函詢誡勉的操作規程(試行)》,強化干部日常管理監督。
細化操作辦法,明晰要求抓執行
《操作規程》明確提醒函詢誡勉情形,針對政治規矩、政治紀律、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工作紀律、黨的建設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提醒;針對信訪、舉報等途徑反映領導干部政治思想、履職盡責、工作作風、廉潔紀律等方面的問題進行函詢;對遵守黨的紀律、組織紀律不夠嚴格等10類不構成違紀或免于黨紀政紀處分的問題進行誡勉。明確“啟動審批—實施—督促—運用”等管理流程,由本單位黨委(黨組)、紀檢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黨支部或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啟動審批,根據提醒和誡勉對象不同確定適當談話人。受到提醒函詢誡勉的干部在全體干部職工大會或組織生活會上就有關問題作出深刻檢查,受到誡勉的干部取消當年年度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資格,6個月內不得提拔或進一步使用。
突出問題導向,把好脈搏開藥方
一是堅持與全市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聚焦經濟建設、脫貧攻堅、文明城市創建等重點工作,結合市紀律作風集中教育整頓活動,及時對為官不為、敷衍塞責的干部進行提醒函詢誡勉,列出問題清單,督促限時整改。
二是堅持與干部日常管理深度融合,注重在干部考察、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等工作中,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提醒函詢誡勉,今年以來對15名擬提拔任用干部開展了個人有關事項重點查核,對不認真填報的6名領導干部進行了提醒,對存在漏報行為的1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誡勉。
三是堅持與干部政績考評深度融合,對年度績效考核中評估較差、民主測評靠后的,分情況進行提醒函詢誡勉,提出針對性的要求,督促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制定路線圖,抓好整改落實。
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促落實
各部門單位黨委(黨組)作為從嚴監督管理干部的責任主體,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加強與紀檢、審計、信訪、法檢兩院等部門溝通,及時收集整理各方面反饋的本單位干部負面信息,建立干部相關信息檔案,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函詢,對發現的比較嚴重的違規問題及線索反映,及時進行查核,根據查核結果進行誡勉或組織處理。建立檔案管理機制,對談話提醒記錄、函詢回復材料、談話誡勉記錄、誡勉書、書面檢查等相關材料及時歸檔整理,作為領導干部使用及獎懲的重要依據。建立跟蹤督辦機制,對受到函詢誡勉的領導干部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了解,督促其及時整改,特別是對受到誡勉的領導干部,6個月后經調查了解沒有改正或改正不明顯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崗位、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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