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辦公室。負責部發文件的審核、印制、備案,綜合協調、起草涉及全部工作文件、講話等文稿。負責部內工作運轉和重要會議、活動的綜合協調,承擔部機關機要保密、文電處理、后勤保障、財務管理等工作。對部務會和部長辦公會議定事項和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受理黨員、干部和群眾的來信來訪。指導全市組織系統自身建設工作。
(二) 研究室。負責組織工作重要政策、制度的綜合研究,對組織工作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指導全市組織系統調研工作。承擔部領導交辦的綜合文稿、文件、重要文章的研究起草和部主要領導文稿的審讀服務工作。負責制定審核組織工作有關規范性文件。指導全市組織系統宣傳工作,向中組部、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市委報送工作信息。負責編撰《烏海市組織志》《烏海組織工作大事記》等刊物。統籌指導組織系統信息化工作隊伍、網絡宣傳隊伍建設。負責部機關新聞發布工作。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輿情引導和應對處置工作。負責全市組織系統網絡安全和信息建設規劃指導。
(三) 黨建秘書科。負責落實市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部暑的工作任務。統籌指導全市黨建述職評議考核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市本級覺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組織實施黨內集中性學習教育有關工作。承擔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目標考核工作。負責烏海市黨建研究會日常工作,指導黨建研究會智庫建設,組織開展黨的建設課題研究。承擔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四) 組織一科(烏海市黨代表大會代表聯絡辦公室)。負責全市黨員隊伍宏觀管理,指導發展黨員、黨員教育培訓、黨員管理監督、黨內表彰與激勵關懷、組織員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各領域黨員隊伍建作工作。負責黨員管理信息系統信息維護和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全市黨內統計及統計結果的分析研究和運用。指導各區委、市直單位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和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等黨內政治生活制度的落實。負責指導各區委和市直屬黨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市本級黨代表聯系服務工作。審批各區召開黨代表大會事宜。承擔市級黨代表大會籌備組織工作,承擔烏海市出席全國、自治區黨代表大會代表推選工作。負責全市黨費管理工作。
(五) 組織二科(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工委辦公室)。負責全市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綜合工作,指導全市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政策規劃制度。負責指導全市農區、城市基層及街道社區、機關、事業單位、高等院校、國有企業、園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指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指導各區委、市直部門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負責辦理縣處級及以上單位黨的組織機構設置和隸屬關系的審批事宜。指導區、鎮、村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推動區、鎮、村落實抓黨建促脫貪攻堅、鄉村振興工作。負責指導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帶頭人和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大學生村官管理工作。承擔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工委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 人才工作科(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研究制定人才工作政策規劃制度。承擔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自治區“草原英才”等人才工程以及人才專項活動在全市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督。負責做好黨的知識分子工作,統籌市級領導聯系服務優秀人才工作。會同有關單位負責人才服務、推薦申報、評審表彰等工作。統籌人才統計結果的分析研究和運用。
(七) 干部一科。負責全市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規劃、宏觀管理,擬定有關政策,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負責市直機關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政策,對領導班子建設進行宏觀指導。負責考察市直機關領導班子和市委管理干部,對上述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領導干部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休等提出建議。做好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戰略性培養選拔管理。負貴雙重管理干部職務任免調整事前征求協管單位意見。負責市委管理的群團組織領導班子換屆有關工作,會同市委統戰部指導民主黨派領導班子換屆有關工作。負責辦理向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任職備案事宜。負責了解掌握市直機關優秀年輕干部隊伍建設情況,提出培養使用意見。負責市直機關及其所屬科級單位科級干部的備案審核、宏觀管理工作。負意對市直機關一至四級調研員等職級晉升提出建議,對一至四級主任科員等職級晉升備案審核。參加市直機關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等重要會議,了解市直機關領導班子建設情況。會同有關科室辦理反映市直機關領導斑子和市委管理干部的來信來訪。負責市委、人大、政府、政協換屆有關工作,負責屆中調整有關事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的管理審批。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以及自治區人大代表、自治區政協委員的推薦提名和上報等工作。協助承辦自治區黨委管理干部考察、考核工作。
(八) 干部二科。負責各區、副處級以上事業單位、比照副處級以上管理的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研究指定有關政策,對領導班子建設進行宏觀指導。負責考察上述地區、單位領導班子和市委管理干部,對各區領導班子換屆及上述單位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市委管理領導干部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休等提出建議。負責各區委組織部部長、辦公室主任、宣傳部部長、統戰部部長、政法委書記的管理審批。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各區法院、檢察院副職管理審批。負責雙重管理干部職務任免調整事前征求協管單位意見。負責上述地區和單位科級干部的備案審核、宏觀管理工作。負責對上述單位一至四級調研員等職級晉升提出建議,對一至四級主任科員等職級晉升備案審核。參加上述地區和單位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等重要會議,了解掌握領導班子、市委管理干部以及優秀年輕干部的隊伍建設情況,提出工作建議。會同有關科室辦理反映上述地區和單位領導班子和市委管理干部的來信來訪。配合有關方面做好規范市直屬企業董事會建設有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駐市企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九) 干部三科。擬訂加強新時代優秀年輕干部隊伍建設政策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市委組織部掌握的優秀年輕干部隊伍,統籌做好選育管用工作,提出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在年輕干部配備方面的有關建議。負責選調生工作政策研究和選調生隊伍培養管理。協助、承辦全市自治區黨委管理干部職務任免、退休、兼職、分工調整、因私出國(境)、重大事項報告等工作。負責市委管理干部職務任免、調配、退休,兼職和因私因公出國(境)備案審批。負責市委直屬事業單位、市直黨群系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等工作。承辦跨省區、市干部交流和團職以上軍轉干部安置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中央、自治區關于離退休干部待遇政策,研究制定相關政策。負責指導全市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管理市委管理干部人事檔案、市直黨群部門工作人員及市直部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人事檔案工作。負責領導干部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檔案系統的維護、更新工作,負責干部統計及統計結果的分析研究運用。負責掛職鍛煉干部的接收和選派工作。
(十) 公務員一科。負責指導全市公務員隊伍建設。指導全市黨政機關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指導全市人民團體、群眾團體機關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依法對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督查。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職務與職級并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等政策。落實公務員及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登記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公務員及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工作。落實公務員職務職級任免與升降、交流與回避、輪崗、辭職辭退等制度。負責公務員職級職數核定統籌工作,市直機關一級科員以下職級任免備案工作。配合自治區開展公務員考錄工作。宏觀指導和組織實施市本級公務員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科級及以下公務員調配等工作。落實公務員培訓、能力建設和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等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市本級公務員培訓計劃并指導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全市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公務員統計及統計結果的分析研究和運用。
(十一) 公務員二科。負責公務員年度考核、平時考核、績效管理等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督察指導,承擔市本級公務員考核工作。貫徹落實公務員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政策法規,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擬定并實施市直屬單位年度績效考核獎勵辦法。承擔以市公務員局名義開展的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貫徹落實自治區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統籌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擬訂地區津貼和崗位津貼發放辦法。負責市委管理干部、市本級公務員工資審核、審批工作。
(十二) 考核工作科(市委干部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干部考核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宏觀指導。組織實施市委管理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工作,具體做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結果運用等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目標考核組)制定分解市委管理領導班子考核指標及評價辦法,對運行情況進行監控和考核評價。配合自治區開展市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做好自治區有關方面委托市委考核工作。會同有關科室負責考核工作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三) 干部教育科。負責全市干部教育培訓宏觀管理,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訓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區、市直屬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委管理干部和年輕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做好“內蒙古干部培訓網絡學院”烏海分院的干部網絡學習工作和縣處級以上干部學時考核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干部教育培訓師資建設、課程研發、學風建設等工作。承擔中組部、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干部調訓任務,配合做好全市組工干部培訓工作。配合自治區做好干部教育培訓國際合作與交流、領導干部境外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干部教育培訓理論研究工作。
(十四) 干部監督科。負責全市組織系統干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研究加強和改進干部監督工作的措施。負責換屆風氣監督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選人用人工作監督檢查和選人用人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列席各區委、市直部門單位黨委(黨組)研究討論干部任免事項會議。組織實施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及抽查核實工作,負責配偶已移居國(境)外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的有關工作。會同相關科室做好市委管理干部任職前、擬給予處分前的征求意見工作,按照規定對市委管理干部開展提醒函詢誡勉等工作。配合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做好各區委書記選人用人責任離任檢查工作。負責市委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提出領導干部年度審計建議名單,并對審計結果運用提出建議,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工作。負責巡視聯絡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巡視巡察工作的督促檢查、組織實施和成果運用。協調市委管理干部和有關老同志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政策的落實。承擔公務員監督職責。承擔全市組織系統舉報受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業務指導,保障12380“四位一體”舉報工作機制有效運行。負責市本級違規選人用人問題、市委管理干部有關問題的查核、轉辦、督辦工作,辦理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市委交辦和部領導批辦的舉報件。
(十五) 機關黨委(人事科)。承擔部機關黨的建設,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中心組和機關干部理論學習組織工作。負責部機關黨的組織、宣傳、紀檢、群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部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履行機關紀委職責,配合派駐紀檢監察組開展有關工作。負責部機關及所屬單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六)市黨員教育和人才服務中心。黨員信息化教育科、黨群服務中心管理科、人才服務綜合科、人才發展規劃科、人才聯絡科。
(十七)事業單位。市干部人事檔案中心、市委組織部政務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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