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黨員超過100人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委批準,可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基層委員會下
面可設立若干總支部或支部;有黨員50人以上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委批準,可建立黨的總支部,總支部下面可分設若干支部;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委批準,可建立黨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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